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企业风险管理的五大黑洞
资讯来源:51搜搜 发布时间:2012年5月23日
与欧美国家相比,国内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落后甚多,细数起来,企业风险管理存在五大黑洞。
高风险投资管理黑洞
随着国内企业规模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许多大型企业开始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开展投资活动,初期看来这固然是资本运作的有益尝试,但由于对于高风险投资缺乏足够了解,监管部门及企业内部又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使得失败的教训屡见不鲜。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原油期货交易中亏损了5.5亿美元,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但灾难远不止于此,新加坡股市一度疯狂打压中国股票,使得其他无辜企业遭受牵连,从长远看更严重败坏了国内企业的海外形象。
“央企应正确认识和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加强金融衍生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对高风险投资业务既不能盲目参与,投机炒作,又不能敬而远之。”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为限制央企进行高风险投资定了基调,他同时强调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和对冲风险是国际化企业应该掌握的方法。为提高对中央企业的监管力度,国资委相继出台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今年还将专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方面的监管制度,以规范央企境外投资活动,降低央企境外投资的风险。可以预见,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将规范中央企业的高风险投资行为,但改善程度还取决于央企自身推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力度,考虑到行业地位和示范效应,央企在这一方面的规范将对其它国企、民企带来正面影响。
重大投资项目管理黑洞
国资委对于中央企业进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的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地方国企则主要遵照执行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
近年来各地政府加大了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纷纷出台地方国企重大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政策。山东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实行论证制,完善省管企业监事会制度,推行省属企业派驻财务总监制度,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不能单独设立国资监管机构的也要明确责任主体,重大投资决策失误实行责任追究制。贵州省通过建立特别审查机制等手段,加强对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
国家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加强监管还体现在外资并购上,近年来外资进入呈现大规模、多行业、追求控股和行业垄断的趋势,对国内企业和行业带来很大冲击,甚至在某些方面威胁到了我国的产业安全。国家为此出台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发改委也完成了一篇关于外资并购审查的报告,建议对9个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和9个关键领域内的重大外商投资项目进行重点审查。